| 凯里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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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26 11:47 文章来源:凯里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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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工商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禁 酒 令
一、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严禁在执行公务和值班时饮酒;
三、严禁在公务活动中与管理和工作对象饮酒;
四、严禁与案件当事人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饮酒;
五、严禁着装工商制服在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饮酒;
六、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饮酒;
七、严禁与社会上有损工商形象的人员饮酒;
八、严禁在任何情况下酗酒;
九、违反以上规定,初次发现给予口头批评,两次
以上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50无罚款的处理。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取标准
一、从事商业购销活动的,按其营业额的0.8-1.2%计收工商管理费。
二、从事劳务活动的按其劳务收入额的1.6%计收工商管理费。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审批程序
(一)、按经营场地的行政区域到所辖工商所领取开业申请表、按办理要求逐项填写完整;
(二)交行政区域所辖的基层工商所初审,初审合格后交登记费20元;工本费18元;
(三)由基层工商所初合格后报市局注册科;
(四)市局注册科审查合格后报分管局长签字;
(五)经营业主到所辖工商所领取《营业执照》并办理相关手续。
办(验)证照的条件,程序及期限
一、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为持身份证户籍证明,向经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申请开业登记,经市工商局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申请从事旅店业、刻字业、寄托寄卖业、印刷业、采掘业等特种行业,须持公安、文化、采矿等相关部门审批证明文件。
三、市工商局应当在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国家规定30日)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条件不具备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个体工商户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辖工商所办理验照手续。逾期不办理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部门有权收缴营业执照。
市场巡查内容
1、查有无营业执照;
2、查主体经营资格及证照管理;
3、查登记事项有无改变;
4、查年检验照情况;
5、查商品和服务质量;
6、查商标实际使用;
7、查广告设置和内容;
8、查合同鉴证和管理;
9、查申诉、投诉和举报;
10、查依法缴纳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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