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凯里市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
|
| 2006-06-30 11:27 文章来源:凯里市旅游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市县乡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1]12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2001]22号)及省编委办公室《关于黔东南州州县乡机关行政编制精简方案的批复》(省编办发[2001]01号)和中共黔东南州委员会《关于凯里市党政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党通字[2001]47号)文件精神,保留凯里市旅游事业局(以下简称市旅游局),市旅游局是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行使市人民政府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市旅游业工作。
一、职能转变
(一)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旅游事业的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
(二)转移有关外事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市旅游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旅游行业的直属事业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及法规,编制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管理旅游资源普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旅游信息服务。
3、制定和实施游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
4、管理旅游业务培训,负责旅游从业人员技术等级、业务的考评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发展旅游商品、开发旅游市场。
6、指导旅游学会和旅游行业协会等旅游社会团体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事业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业务科、旅游质监所。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电文处理文件起草印发,印章管理;负责会议的组织、信访和局机关社会治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和保安、后勤服务、财务管理及协助局长负责人事管理工作。
2、业务科
负责旅游统计、编写市场开发规划,负责旅游招徕促销,办理旅游行业审批和质量监督,负责旅行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以及旅游企业业务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业务。
3、旅游质监所及旅游执法大队
直接处理本地区重大的和跨地、州、市的投诉案件及市级各旅游企业的投诉案件;受理并处理本市区旅游局收取并管理其保证金的施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根据委托授权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局领导交界的其他工作;整顿旅游秩序、规范旅游市场、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本地区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景点景区旅游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以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执法检查;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维护旅游市场安全;调处旅游维权投诉,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旅游事业局机关事业编制为7名。
部门领导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科长(主任)3名,非实职副主任科员3名。
|